水土保持“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1991年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水土保持法是人们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目前主要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
1、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
2、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
3、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4、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水土保持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初步设计报告书,具有指导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意义。